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:“构建高质量、低价位、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”。这是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要求。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。第一,“质优价廉”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。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,合理的价格机制是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、激发市场活力、增强发展动力的前提和基础。从微观实体的角度来看,有效的sigPrice分析可以区分好产品和劣产品,区分大众需要的产品和不必要的产品。高品质的产品商品和服务可以让企业在创新技术、质量管理、品牌发展等方面进行投资,并应带来更高的价格和更高的回报,从而激励企业不断优化运营、加强创新。从产业发展角度看,优质优价符合市场竞争中最低者生存,促进资源要素与先进生产力、优势主体融合,推动供需实现更高水平平衡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反之,“低价优质”、“高价劣质”等混乱的价格信号,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,导致“劣币驱良币”。生产企业得不到正向激励,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,产品、企业、产业难以高质量发展。二是进入质量发展阶段,形成优质、低价、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,重要而紧迫。改革开放以来,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,有效释放了市场竞争的巨大活力。这是我国调动各方积极性,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重要原因。 近年来,我国一些行业出现低价、无组织竞争,企业盲目扩大产能、“涨价”。企业“内卷化”竞争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,削弱了创新能力和动力,也减少了居民收入和政府税收收入,导致国内物价水平低位运行,影响预期稳定、扩大内需、国内流通畅通。在从中长期来看,我国已进入质的发展阶段,对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合理的竞争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 “十五”时期是经济发展动力、质量、效率转变的关键时期。亟待建立“以质优价取胜”的激励导向,从“降价”走向“物超所值”的指导方针,推动优质产品和服务竞争取胜,推动企业加快形成技术、质量、品牌等关键竞争优势。也是持续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、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转型、增强国内宏观周期内生动力、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的“小刀切”重点建议。第三,必须多措并举,促进高质量、低价格、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发展。一是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。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全面落实公平竞争评价制度,严禁地方政府依法阻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、退出、转让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,重点纠正低价中标等已知问题。优化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,着力纠正政绩偏差观念。二是加强对经营主体行为的引导。强化企业创新技术主体地位,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创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。支持主导业务执行并购重组,适当提高行业集中度。加强重点行业自律指导,引导企业刻意防范哄抬物价等不公平行为。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。统一市场监管和执法,强化监管质量,完善行政决策基准体系,加强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司法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,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,有效防止经营者以成本价定价。发挥标准引领作用,提高标准严格约束力,促进落后产能顺利释放,实现市场活力。四是深化相关领域改革。我完善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信息公开、社会信用、兼并重组、市场退出等制度,健全与统一市场建设相适应的统计、财税、考核制度。